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及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部门中心组的学习,至少每两个月1次。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要理论联系实际,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行政正副领导干部参加党政联席会议,必要时可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列席。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由书记或行政领导主持。公共教学部可采取教研室主任和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方式进行议事。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2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
(三)集体领导制度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决定,积极主动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四)联系群众制度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走群众路线,事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经常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要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对党的工作、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确定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每次会议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要注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要提前报告校党委,要确定专人记录,会后应及时将会议记录报送校党委。
(六)会议制度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每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至少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报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上述会议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七)请示汇报制度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总结工作,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并将总结报送校党委。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
二、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教职工党支部的学习要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学生党支部的学习要与立
(二)“三会一课”制度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课教育一般每半年1次,必要时可随时安排。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主要任务是: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审查党费收支情况;审查和鉴定党员,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工作进行审查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制度
每学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支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每位委员履行职责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各类会议由一般支部书记主持,做到有记录、有汇报。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校党委的布置,定期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工作,并认真做好组织鉴定。通过民主评议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五)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党员信息库,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报上一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支部建设、发展党员等材料都应及时整理、归档和保管。
(六)联系群众制度
坚持与工会、共青团、系、所、学生班级以及党外群众、入党积极分子等建立联系。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推进“三育人”工作。